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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迎接文明校园创建测评工作的专题通知
 
发布时间:2017-12-08   供稿:    撰稿:  文字显示:
 

浙纺服院党办〔2017〕20号

关于迎接文明校园创建测评工作的专题通知

  为做好12月上旬开始12中旬结束的文明校园创建的测评工作,巩固学院文明建设的成果,确保我校顺利入围宁波市首批文明校园,现就做好迎接文明校园创建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,专题通知如下:

  一、文明宣传再动员

  1、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处室在本周,做一次全面动员。进一步向全院师生明确迎评迎测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,重点熟知文明校园建设的应知内容(文明建设“六个好”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习总书记“三个四”等)、重点提高师生言行的文明水平(坚决消除校园抽吸游烟、随地丢弃垃圾、骑车带人、车辆乱停放、粗言秽语等不文明言行),展现我校师生最好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面貌。动员工作要全校覆盖,不漏一人。

  2、党委宣传部要进一步营造文明校园创建的宣传氛围,张贴文明告知的标识标语,彻底清除各种乱张贴,向全体师生发出《文明校园创建倡议书》,动用官方的新媒体推送文明校园创建的你问我答,每日在校园网上曝光不文明的行为。

  3、学工部门要指导二级各学院,组织主题班会、主题团日活动等方式,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再学习、再教育、再发动。继续教育学院和其他部门,如有组织培训和各类合作交流活动的,也要向来训来访人员,进行文明提醒。

  4、后勤处要组织校园内的全体经营户进行一次文明校园建设动员,明确文明经营、安全经营、规范经营,教育全体从业人员遵守学校文明建设要求。尤其注意三点:一是校内不供应香烟;二是不阻挡消防通道。三是协同保卫部门,加强对高配房、锅炉房、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。

  二、重点难点再突破

  1、保洁标准再提高。后勤公司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解决好主教学楼和行政楼厕所的除臭除污,增派人员、增加频次,确保公共场所、学生宿舍区的保洁工作,及时清理推放的垃圾杂物。 

  2、修补工程再提速。后勤处要抓紧落实教学区6#北侧地面沉降、8#东北侧窨井盖裸露破损、11#西侧一楼时装学院展厅雨蓬等几个工程,以及校园墙面脱落、地砖破碎、公共部位灯具破损的应急处理。

  3、教务处、督导室、学工部要协同二级学院,组织力量开展教风学风的大检查,加大力度,消除上课迟到早退现象,带餐进入教学场所等问题。要求全体上课教师,加强课堂管理力度,提高课堂教学效果。

  4、强力控制校园吸烟。要求全体师生不得在公共场所(包括办公室、教室、寝室、餐厅、操场、厕所等处)抽烟。各二级学院党委要全面排摸吸烟学生情况,正面提出明确的禁烟要求,对重点的学生,做好针对性的个别教育。问题严重的学生,报送学工部统一教育,按规处理。

  5、管好校门、宿舍区门、内室门“三道门”。要求全院师生凭校徽、校园一卡通进出校门(近期加快补发校徽、补办校园一卡通)。未带校徽、校园一卡通的师生和非本校外来人员,凭身份证、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,进出校门(学院有关部门要及时通知外来人员凭证进出校园),无任何证件的人员,必须经校内师生凭本人有效证件,前往门卫确认登记签字后,方可带入校内。

  6、教务处协调保卫部和各二级学院,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的管理,落实消防、危化、用电安全管理人员、安全管理措施。保卫部协同学工部和二级学院,加强对学生宿舍和教师办公室的用电安全,消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其他不安全用电现象。

  三、创建工作再加力

  1、党委组织部协同组织,布置全院各级党组织,在20日前,组织2次支部“文明校园看我的”主题党日活动,发动全体党员、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,深入学习文明校园建设应知应会。同时,开展义务公益劳动,立足岗位,分区划片,动手打扫卫生、清理杂物、引导车辆、整理办公室、协助管理校门、指导帮助学生搞好寝室内务,以实际行动,发挥全体干部和党员在校园文明建设中,突击队员和示范标兵的作用。

  2、宣传、组织、学工、保卫、教务、督导、后勤(包括大秦后勤公司)等部门和各二级学院,要组织动员全体人员,加大现场管理力度,特别要求安排专人,做好每天8:15前和下午16:30后的值班工作,补齐早晚自习学生管理的短板(值班人员名单,上报文明办统一汇总)。

  3、学校文明办抽调得力干部,组建督查组,开展定时不定时检查督查,对校园内违规停车、骑车带人,抽游烟等各种不文明行为要从重从快,迅速及时曝光处置。

  4、全院师生要热情、礼貌接待前来暗访、测评的工作人员和专家,认真回答问题、接受检查。不得无理拒绝、推诿塞责,不得干扰文明校园的测评检查工作。

  文明建设,时间紧、要求高,希望全院各单位、全体师生,收到本通知后,立即研究、立即布置、立即行动,以认真的实际行动和高度的文明素养,展示我校优质高职院校的新形象、新水平。

中共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

2017年12月5日

  主办单位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浙ICP备12014096号